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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能看的估计都在afd或者后花园……均同名

【三尊】金缕衣(脑洞)

《金缕衣》本身是我以前看过的一部原耽小说,这篇就是根据它的情节结合《魔道》的人物关系进行的一些联想,如果有侵权的话,可以通知我。O(∩_∩)O

只是匆匆写的大纲!(勉强可以当个短篇看)

绝对不会有完整版,不用期待了……

不过比较喜欢这个故事,这一篇可能会有二修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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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孟瑶、金光瑶非一人设定。

聂大较黑设定。

第一人称,孟瑶视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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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小长在思诗轩,我很早就知道自己除了这张脸长得足够勾人,这身子能卖上价之外,一无是处。

据思姨说,我母亲也曾是个鼎鼎有名的烟花才女,换句楼里的话说,就是贵——一夜千金,难买美人一笑。可惜啊,不知道着了哪个野汉子的魔,拼死拼活生下我,没几年就去了。

我是个男孩,但这并不碍着我把做皮肉生意当成唯一的活路,反正偌大的云梦好这一口的人虽不多,却也足以让一个半大的小子吃饱饭——千金这种东西,我是见也没见过,想也不敢想。

我只想活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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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死后,老鸨一张卖身契就递到了我面前,浓妆艳抹的女人挑着眉打量我过于阴柔秀气的长相。我抿着唇,签下工工整整“孟瑶”二字,又被压着腕子按了血红血红的手印。

十一二岁,习字习文,那些立身维命的“功课”我也从不落下,面上最是乖巧听话,心里却比别人多道算盘——我不傻,男子要卖,什么最金贵,两个字——清白。

当个小倌,雌伏挑夫走卒身下,而立未到就被扫地出门,曝尸荒野还要被野狗叼去打牙祭。不如找个高门大户,窝个男宠的位置,主子仁慈赏赐多些,兴许离了地方还能回乡下安稳余生。

——这就是我故意撞上蓝曦臣的意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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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人……我……贱民该死……”

一袭素白纱衣,只腰上系了道青绸子,长发草草束于脑后,露出侧脸月一般的肌肤,眉间一点朱砂痣仿佛穷尽了所有的血色,单薄的身形跪在冰凉的石板上简直要瑟瑟发抖……真是说不出的楚楚风情。

寡淡的装束与席上花枝招展的莺莺燕燕相比几如取水比酒,但夜宴正酣时在后园独自踱步,我也只能赌他蓝右相附庸风雅的名声不是嘴上功夫。

“阿瑶?”

我惊异地抬头,那谪仙一样的人物竟痴痴盯了我许久,心下不由一动,我知道,这个机会我该是抓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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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夜,我就被买下做了蓝曦臣蓝大人的入幕之宾,老鸨谄媚地把一纸契据递给上座的翩翩公子,晦涩不明地瞪了我一眼——也是,到京城兰陵的这一趟不知道多少姐姐满心期许,谁能想到最后竟是我一个男子入了堂堂右相的眼。

蓝曦臣开府至今,身边伺候过的人着实不多,原以为高岭之花不善此道,可很快我就发现这人虽然床是暖的,心却大抵是冷的。

秦楼楚馆的东西我学得极好,有时却也招架不住主子的索求,榻上那事痛的、爽利的真真假假,到后来自己都分不清了。

只知道我呜咽迷蒙时,那人常细细描着我眉眼,面色透着难以言喻的悲苦,也不知想着什么。

可又有什么所谓呢?

我只想混吃等死过完这辈子,他给了我一个极好的地方,我该感恩戴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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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边关燃了战火,不净世大将聂明玦带兵直指兰陵,皇族多年奢靡的生活掏空了国家、腐朽了栋梁,短短三月,京城大乱,蓝相剑抵城门与之周旋七日之久,到底是败了。

金家的直系本已所剩无几,余下的旁系押解流放一通折腾,昔日牡丹簇拥的亭台楼阁,如今几乎叫白绫淹没。

然而这一切于我是没有关系的。

我只知道,是时候换个主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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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日,城破之时,蓝家上下仆役大多四散奔逃,唯有我坐在院里一株玉兰边,无知无觉地轻轻哼着没人理解的乡野旋律,素衣白裳,长发如墨,恰如初见蓝曦臣那夜刚刚堕入凡尘的模样。

“你为何不逃?”

我的前主子一身朝服端庄肃穆,佩剑朔月纤尘不染,想必是抱了殉国之心。

“手无缚鸡之力,又没有一技之长,如今战乱饥荒,逃到哪里不是死呢?”

我笑得温柔甜美,但心里着实带了几分讥讽,我才不会蠢到给这个摇摇欲坠的帝国陪葬,留下不过是为了谋一个新出路——聂明玦。

越是没骨气的人往往想的越明白,抱谁的大腿不是抱啊?蓝大人自顾不暇,保不住我的衣食无忧,自然是要找个别的什么人。

然而那人看我的眼神,仿佛一瞬间起了什么不知名的变化——我在他身边将近三年,任凭我百般讨好,他都不改那看待器物一样的态度,如今本该万念俱灰,倒是兴了点儿波澜,岂不好笑。

更好笑的是,右相大人并没有等到自己期许的一道死令,反倒直接被收监在府里——聂将军对他,明眼人都能看出有点别的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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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岭之花,自然也要折得潇洒坦荡,聂明玦欣赏蓝曦臣的才知学识、智谋胆量,更记挂着那一同明月的风姿,护他免于死刑,既是当了势均力敌的对手,也是当了饶有兴味的玩物。

能逼这般皎皎君子委身于己,普天之下本就没几个人有这本事,想来也可算作他丰功伟绩上的一点花俏。

不过,聂大将军应当是没料到会有我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小东西多插一脚,险些叫人直接把我扔出蓝府——不,如今已没有什么蓝府了。

可怜我自认容颜身段具是尤物,那莽夫眼里却只有我气恼到吐血的前主子。

“将军,蓝主子从未做过此事,小的求您恩典,准我一同伺候……”发丝微乱,明眸皓齿,被扣住泛红的手腕……我就差把最后的内衫也剥了,赤条条地贴到他怀里去。

同是跪在一人脚边,有人一派孑然仿佛半分傲骨未损,而我则露尽了奴颜媚骨的丑态。

“阿瑶……你……你不必如此……”蓝曦臣似是被我惊到,几乎要开口求聂明玦放我一条生路。

呵,他还真以为我是为他好。

“哦?都听闻蓝大人向来洁身自好,没想到府上竟然还藏了这等妖孽般的美人……”

聂明玦看似提了点兴趣,捏住我的下巴掰过头来,然而那眼底的冰冷却是懒得隐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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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唔……”

以前暗地里抱怨主子不疼惜人的时候,我是真的不知道有人能在床上狠成这样吃人的架势。

偏偏怕到指尖都颤抖,还得娇喘着搂上去,把对方伸向蓝曦臣的手送到自己身下。那处被磨得生疼,我简直连勾勾嘴角都要没力气,恍惚记起那句“不必如此”。

说这话的人此刻正躺在我身后,聂明玦得偿所愿,他却受辱过重,大约已有几分晕厥。若是没我这个老道能忍的在中间卖笑调和,恐怕他连今夜都不一定熬得过去,这样看上去到真像是我舍身护主一般。

可要不如此,我怎么活命?——蓝曦臣于聂明玦是绝世碧玉,我于聂明玦不过半枝残花,要不是这具皮囊,大抵已没有容身之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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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令我无法理解的,是蓝曦臣对我突如其来的关心,他似乎认定自己是爱上我了,且从不在聂明玦面前掩饰这一点,对那人冷言冷语,偏对我音容笑貌如旧。甚至于今我也算与他同住一间,日夜相对,曾经在蓝家心心念念的恩赐,竟然在这般狼狈时成了真。

原来要一个人的心热起来,就不能指望什么温柔的细水长流。

忘了哪一天,不知是何缘故,他至晚间都未被封住灵脉,朔月受召异动,激起了几分逃离禁地的心思……但他错就错在不应该认为我会和他一起走。

蓝曦臣啊蓝曦臣,你天真也要有个底线。

我所求不过一世丰衣足食,你何苦把我拉到此境地?

聂明玦许是气疯了,锁了蓝曦臣在牢里,当他的面狠狠干了我快一个时辰,血腥味混着潮湿冰凉的空气针一样地刺进我骨头缝里。苏醒之后,我发觉那人如同往常素衣玉冠,眼底却一片青色,紧抿着唇帮我擦汗,看过来的眼神竟多了几分愧疚的躲闪——为了我这条命,他答应了聂明玦什么,不言而喻。

这朵高岭之花,到底还是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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聂明玦恨我,但他却无法杀我,不知不觉,他对蓝曦臣那份有点儿兴趣,早就变成了沦陷而不自知——手握天下重权,却不能动我小小一个男宠,想来还真让人有些得意。

然而狠决如聂大将军,又怎么会真的放过我呢?

是夜,那边极不寻常的只召了我一人,我自然不会傻到认为对方是忽然发现我还有几分姿色,打算恩泽雨露一番,心下当时几滚凉意,可主子有令,我哪敢不从?

“你可知,金光瑶此人?”

高大的男子倚在浴池一侧,明明手里端着精致的酒杯,瞥见我时却满脸愤懑不屑,仿佛下一秒就要把我整个人碾作杂尘,彻底洗去。

暗笑这人为情所困的痴傻,我捧了一鞠透着冷香的水,静静看那纹路波动,不答,心下却明镜一般。

——蓝曦臣那痴情迷意,哪里有半分是给我的?不过透过这面皮寻着别人而已。

金光瑶,兰陵二皇子,聂明玦能破金麟台一半是他的功劳。老皇帝风流好色却只立了一个嫡子,谁能想到平日里最不受待见的这位,敢当满朝文武,借寿宴献舞犯下弑君弑父之罪……

“聂明玦,我且问你,若兰陵大地并入不净世,你当待我兰陵百姓如何?”

高台之上,那人一身红衣飒飒,服饰阴柔却难掩眉眼凌厉,一点朱砂宛若修罗之血,身姿气度堪比一国之君。

“若有妄自以战为名至生灵涂炭之辈,我必杀之。”

“好!”

肆意一笑,恨生斜掠,兰陵金氏最后的倾世之人,自刎于国灭之日。

聂明玦将其以王侯之礼葬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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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人,我怎么比得过?

我也不想比得过。

他聂明玦爱谁,蓝曦臣爱谁,于我有什么关系?我只要有一日三餐、屋檐遮雨就足够了,只要有自己爱我自己就足够了。

可好死不死的,专情一生的蓝大人就是硬生生在我身上找到了金光瑶的半点影子,他苦恋了那么多年的人儿,最终也没能为对方守住故国江山,愧,悔,思……想必这也是他迟迟无法放下心防,真正意识到聂明玦对他的好的原因。

我弃了玩腻的一滩水,看它们咬着气泡归到池子里去,又不留一点痕迹地消失。

有个硬邦邦的身子跨过池子走过来,我抬头望了聂明玦一眼,眸子里干干净净,没有一丝不情不愿,也没有一丝被折辱的自怜自艾。如同往常一样想伸手想去解他衣带,几颗水珠尚未来得及沿腰线滑落,我就被人不由分说地甩了一巴掌。

“你这样的人,怎么配!”

他直直把我压在冰凉的石阶上,后背硌得疼极了,我微微皱眉,却还是那副顺从讨好的笑面——这东西早就缝在我骨子里,洗不去了。

我于是笑得愈发谦卑娇媚了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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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净世破兰陵后的第三个月,各地整顿封赏已渐渐落实,聂明玦以首功得了云梦一带为封地,御封河间王,但这也意味着他不得不启程回不净世都城清河一趟,面圣受赏。

蓝曦臣,他自然是要带的,而我就成了无用拖累的那个。

一路向边境行去,车队的速度是越来越慢,将军府的政令发了几重,每个城镇见到的灾民却一点没少。

天灾人祸、民不聊生,我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形容如今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,站在车头望去,骨瘦如柴的尸体堆在破烂的木板车上,一双双浑浊的眼睛似乎在暗讽我本应该成为他们中的一员。

的确,要不是这张脸,我绝对不会死得比他们好看多少……就这么想想,我居然还笑出声来,没办法,谁叫我命好呢?

笃定聂明玦当时的承诺成了一句空话,曾经右相大人的脸色当然更不好看,毕竟这是他在金麟台上立誓守护的人民,更是他对残生最后的寄托,如今,却成了心口血淋淋的一道疤。

兰陵周边风调雨顺,谁知道百里之外就成了这种样子——看来,聂将军这块封地也不尽是赏赐。

很快聂明玦就下了令,执意要过云梦回朝,那也是我的家乡,兜兜转转四五年,我明白,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了。

或许,是到了该我消失的时候了。

“求两位大人,放阿瑶留在故土。”

我唇间的白绸刚刚解下,润嗓子的茶水还没凑到嘴边,一身的黏腻和红痕也没半点儿遮挡,一句话就这么直愣愣地出了口。

蓝曦臣显然忧多于惊,任我如何说道也不愿,但这是我这么多年头一次提出要离他而去,其中意味已是明显至极。

原本是打算仗这最后一点温情多讨点好处,不至于真的后半辈子没着没落,可我没想到的是,聂明玦会安排我的归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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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云梦,似乎有一支被贬为庶人的金家旁系,你便到那处,寻个姑娘也好成家。”

我心里暗想,他应该是恨不得我饿死在哪个野巷子里才好,省得蓝曦臣挂念,况且这话怎么听怎么讽刺——我是什么身份,还犯得着去祸害人家姑娘吗?

而我又没想到的是,我还真遇见这么一个姑娘。

秦愫,兰陵金氏从前一个小郡主,父亲因战功获了封赏,她也就得了这个虚名。兰陵被灭,一家老小里男丁都处死或流放了,她孤零零一个人被押解到此地,路上有官兵心怀不轨,小姑娘倒是有几分硬气,捡了地上碎石块就把脸给划了,缩衣节食独自在云梦过活,名义上是平民百姓,实际上还是在官府的看押之下。

我遇上她纯属巧合,一场婚事也简陋到全然看不出形式,同病相怜,不过找个人互相扶持罢了。

我非前朝遗孤,行踪不怎么受限,且年成渐渐有了起色——河间王回府后减免征税大半,各项法令颁布得井井有条——聂明玦不善治理之道碍不住蓝曦臣通晓……思来想去,寻了个账房先生的活计,小日子居然也算不得多么劳苦。

就是盯着这张脸的人太多,偶尔传点风言风语。

思诗轩我偷偷回去看过两眼,没一个识得的面孔,想来物是人非,都近十年了。

我和阿愫的儿子出生在一个凉薄的秋天,曾经,也是这样的天气,我还跪在谁脚边求得一眼垂怜……

“瑶哥,阿松哭了,我抱吧……”

我转身,看见自己并不美丽却足够温柔的妻子,那些被反复渲染过的故事她不是没有听过,只是从不对我有过什么戳脊梁骨的言语,也从不改待我如初,没有一分轻视的模样。

我笑了,不带一丝曾经的谄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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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上天的眷顾仿佛总是有时限的,阿松四岁那年,我失去了自己的妻子,同时被大夫告知这孩子天生痴傻,可能根本养不大。

仔细温好一碗汤,我轻轻描着阿松的眉眼,毫不夸张地说,这张脸像我的艳媚占了十之八九,又偏偏多了两分阿愫的清丽,简直叫人挪不开眼睛——再过十余年,想必又是个祸国殃民的绝色。

可我的阿松啊,他又不是女子能早早嫁去,又没办法习得半点本事护着自己,等我老了、死了,他除了被人欺负,走上跟我一样的老路,还有什么办法呢?

这或许是第二次,我为了自己之外的人落泪。

头一回,是阿愫走的那个晚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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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有想过,自己还有再跪在聂明玦脚下的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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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官老爷的话我听不明白,什么叫查出来阿愫是以前老皇帝的私生女,什么叫阿松算得上正统皇亲国戚,按律法只能斩首……

我只明白要紧紧抱着自己的儿子,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哀求,我从不知道绝望可以逼出这样多的眼泪,如果他们允许,我真的愿意代阿松去死。

那可怜孩子被人拉扯着,吓呆了,却又说不出完整的句子,只结结巴巴地叫着:“爹……爹……”

就是这样狼狈不堪的时候,那两个人,一如多年前最后一面的样子,前者高大如神氏,后者不染纤尘白衣玉立,出现在我面前。

“阿瑶……”

蓝曦臣还像从前那般唤我,我却木讷地挤不出半点笑意,揪着他的袖子,脑子里仿佛有几百根针在搅动,眼神都恍惚了,“救救他……救救我的儿子……”

“这位公子,我们也是奉命行事……”开口的是个外派京官,并不识得蓝曦臣是谁,只是客气地卖了聂明玦一个面子。

“这就是你和河间王妃说话的态度吗?”

披着素甲的男人走上前来,从自己王妃的怀里直接把我搂了过去,我急忙挣扎着去看阿松,眼里却宛如扎进了沙砾,酸痛得只能流泪,待见蓝曦臣好好地牵着他,才虚喘了一会儿安心地昏倒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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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松……阿松……”

“阿瑶,你醒了……”

我睁开眼睛,就见蓝曦臣正对我笑得温柔,这几乎令惯了世俗的我有些惊慌,不知月殿中人如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再来找我。

要说是那几年前的情谊,我可一点儿也不相信。

“阿松没事,但也没无法久留,我和明玦商量了,你要是同意,我们就送他去寺里,长伴青灯,能免杀生之祸。”修长白皙的双手递过一勺汤药,我没张嘴。

“我……我想见见他……”

“好,但先把药吃了。”他依旧是笑,似乎我们完全没有分别五年之久,似乎我们讨论的也不是我和别人的孩子。

有意义吗?这似曾相识的一切像罗网死死缠住了我的身心,勒进皮肉骨血里。一种诡异的麻木感漫上心头,我忍不住低头干呕了两声。

“阿瑶,你还好吗?”蓝曦臣也是一惊,连忙又去找帕子给我。

“王妃待我这般,聂……河间王他……怕是……”

我伸手想把汤勺接过,不敢再去看眼前人的眼睛。只愿他能早早把我赶出这熏香的堂屋,便是被一脚踹倒在泥地里也心甘情愿。

“阿瑶想多了,自是他也愿意,我才带你回来的。”对方的笑稍稍敛了,言语间竟是有些愧疚,“这五年来,我们时常找人去探你近况,怕你出什么岔子或是流落别处去了。”

“好在,这次赶上了。”

我无话可说,便不答他。

第二日,送阿松走时,我在王府后门抱了那孩子许久,他还不知何为分别,只是见我哭得伤心才淌了几滴泪,衣袖脏兮兮的还踮着脚来擦我脸上的眼泪。那马车走得慢慢悠悠,却好像把我整颗心轧在轮子下碾过千百遍。快到路口时,忽然车身一颤,一个已然看不清的小脑袋扑腾着探了出来,冲我大喊:

“爹!”

……

……

……

后面真的写不下去了!要我写肯定就把瑶瑶写自杀了……

原著的结尾太扯了……还有作者对下一篇的预言都让我无法鼓起勇气动笔……

用《魔道》翻译一下,后续大概就是:金如松在寺庙藏经阁,宋道长来偷书(?)(忘羡不拆,只能拿老宋凑合一下“冰山”人设),然后小孩就对头一个没有拜倒在自己盛世美颜之下的男人(?)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心,然后跟他走了,还苦苦哀求宋道长帮他救父亲(原著里两个禽兽意外地当着孩子的面来过一次……),然后老宋就救了,然后……这对父子就开始闲得牙疼天天撩道长(?)。蓝曦臣和聂明玦自己一边儿玩去了……

注:原著里是缕衣(受)自己划了脸,讨了个不好看的老婆,我心疼瑶瑶,就让秦愫姐姐代了一下。

孟瑶和秦愫还是兄妹 只不过谁也不知道——所以他才会那么像金光瑶,毕竟是亲兄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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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金缕衣的心理是原著全文的重点也是特点,真的写得有一种出尘脱俗的俗气,文里稍微有点肉,大家感兴趣可以了解一下,百度上搜“《金缕衣》by”就出来了(作者名不会拼……)

这真是一波强行安利……(•̀⌄•́)

如果我写得比原著的感觉差太多也别告诉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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